官方微信
欢迎关注
重庆市无线电协会公众号
根据《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(站)监督检查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我市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监督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书面自查方式,书面自查方式为线上填写提交《重庆市业余无线电台设置、使用许可自查报告》。
特别提醒:系统未匹配手机端,请使用电脑填报信息。
一、进入系统
1.系统地址
从“重庆市无线电协会”微信公众号下方“无线服务”>“业余电台自查报告”,或通过网址https://wxdks.jjxxw.cq.gov.cn/wxdks/index.html进入重庆市业余无线电信息服务系统。
2.登录系统
点击右上角“登录”,使用“渝快办”帐号密码登录系统。
3.进入系统
在首页中找到“自查报告”,点击进入,点击“自查报告”中左上角的“增加”,填写自查报告。
二、填写自查报告
1.设台人基本信息
设台人基本信息包括设台人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、操作证和电台执照基本信息。
1.1 姓名、身份证号,由系统匹配登录信息,必填项,不可更改。
1.2 所持操作证编号,必填项,填写最新取得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编号。
1.3 移动电话、联系地址,必填项,填写设台人的联系电话和地址。
1.4 电台执照编号,必填项,填写设台人最新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编号。
1.5 电台识别码(呼号),必填项,填写设台人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。
1.6 电台执照有效期,必填项,填写最新取得电台执照的有效期。
1.7 设台类型和数量,必填项,电台执照载明设备情况,固定台、车载台、便携台分别合计填写,设备数量总和不小于1,天线数量不小于1。
1.8 固定台设台地址、设台地经纬度,“设备类型和数量”中“固定台”数量为0的,无此项,“固定台”数量大于1的此项必填,设台地址需与电台执照载明的台站地址一致,经纬度采用WGS-84坐标系,若用其它坐标系需按要求转换后填写,经纬度使用度分秒格式,精确到秒带一位小数。
1.9 设台车牌号,“设备类型和数量”中“车载台”数量为0的,无此项。“车载台”数量大于1的此项必填,车载号需与电台执照载明的一致。
1.10 使用区域,必填项,台站设置使用的区域。
2.设置、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相关条件的情况
此项必填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。
2.1是否具备正常设置、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基本条件。
2.2是否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、具备相关业务技能的人员。
2.3是否对其他无线电台 (站) 产生有害干扰。
3.执行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
此项必填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。
3.1是否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。
3.2是否有擅自编制、使用无线电台呼号,或者有盗用、转让、私自编制或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情况。
3.3是否定期维护业余无线电台。
3.4业余无线电通联日志记录要素是否完善。
3.5是否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4.在用无线电台发射设备信息
此项必填,设备数量是第一部分“设台人基本信息”中“设备类型和数量”的设备总数。应与执照载明的设备数量一致。
4.1设备型号,必填项,填写设备的型号,信息与执照载明一致。
4.2型号核准代码,必填项,填写设备型号对应的核准代码,可在设备铭牌上找到或工信部网站查询,网址:https://ythzxfw.miit.gov.cn/resultQuery。
4.3生产厂家,必填项,填写设备生产商,可在设备铭牌上找到,应与核准的信息一致。
4.4出厂编号,必填项,填写设备的出厂编号,信息与执照载明一致。
5.在用天线信息
此项必填,设备数量是第一部分“设台人基本信息”中“设备类型和数量”的天线数量。
5.1天线型号,必填项,填写天线信息,手台原装天线填写手台型号。
5.2工作频段,必填项,填写天线的工作频段,至少选择一个频段,可以多选。
5.3架设高度,必填项,填写天线馈电点距离地面的高度,单位为米。手持电台、车载台天线架设高度约1.5m。
6.业余无线电台日志信息
电台日志是业余无线电台开展活动的记录,应在设置业余无线电的同时启用电台日志。根据《业余无线电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将通信时间、通信频率、通信模式和通信对象等内容记入业余无线电台日志并保留2年以上。
6.1日志启用时间,必填项,填写电台日志启用的时间。
6.2最近一条日志时间,必填项,填写最近一条电台日志的时间,下方将填写详细信息。
6.3日志记录总数,必填项,填写日志总数。
6.4上一年记录数量,必填项,填写上一年度记录的数量,数量应不大于“日志记录总数”,若日志启用时间为本年度,数量填写0。
6.5日志详情
通联时间,通联实际日期,必填项。
通联频率,必填项,通联时使用的频率,单位为MHz,保留三位小数。
通联模式,必填项,通联时使用的模式,UV频段一般使用FM模式,短波频段一般使用USB/LSB,此外还有CW/RTTY/FT8等。
通联对象,必填项,填写通联对象的呼号。
上一年度第一条记录,填写上一年度第一条记录的信息,若日志启用时间为本年度,本条填写本年度第一条记录。
上一年度最后一条记录,填写上一年度最后一条记录的信息,若日志启用时间为本年度,本条填写本年度第一条记录。
最近一条记录,填写最近一条记录的信息。
三、保存与提交
自查报告填写写成后,可以先行“保存”,检查无误后“提交”。
在“自查报告”列表中可以看到已保存的自查报告,点击“详情”可查看报告内容。在审核之前可以修改内容,修改后需重新“提交”。